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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诗不是“抖包袱”的段子 

2016-01-12 阅读: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楚卿 收藏

  【事件】十三字诗获诗歌大赛一等奖和十万元奖金引发热议

  【观点】段子和诗都以文字为载体,看似可比,实则忽略了“独创性”

  “故乡真小/小得只盛得下/两个字” 。一首名为《故乡》的13字诗,近日获得某诗歌大赛一等奖,并获得10万元奖金,又一次引起了人们关于“是不是诗”“什么是诗”的争论。业内有人认为这首诗写得挺好,有人却认为这不是诗,更像脑筋急转弯。

  如果非要说这是“诗” ,笔者以为,它是一首缺乏独创性的作品。它“抖包袱”的思维,来自微博段子手,比如“你们知道吗,中国有50 %的中” ;它“三行式”的结构,来自起源于日本流行文化并传入中国网络空间的“三行情书” ,比如“你的名字/是我写过/最短的情诗” 。这首“诗”在字面上给人带来了惊喜,但在形式和内容上是烂熟的,意义指向亦模棱两可,催生它的是微博与流行文化,作品中看不到诗的传统和诗人的自觉,所以这个一等奖与其说是奖给了一首诗,不如说是奖给了一个创意段子。

  “最小诗人”铁头出版诗集,也曾引起类似争论。这种争论除了关乎诗本身,还有一股潜在的驱动,那就是对“诗”的价值呈现的质疑。拷问“是不是诗”“什么是诗”的潜台词是, 9岁孩子写的“诗”值得出版吗?13个字的“诗”值得奖励10万元吗?问题的答案,我们恐怕无法在人们对诗的传统品鉴、评价方式中找到,只能到自媒体的内容生产、传播、运营方式中去寻找。

  2015年新浪微博召开的“V影响力峰会”发布了“垂直大V发展状况” 。数据显示,当年前11个月,内容作者在微博上累计获得收入超2亿元。活动评选出的“2015十大人气博主”之首“@回忆专用小马甲” ,目前一条广告收入是2万元,可月入100万元。“内容作者”“人气博主”满足着人们的网络生活需求,读者的转发、评论、点赞、订阅、打赏等行为,则给他们带来物质收益。

  正是这种“内容变现”的思维影响了人们对精神产品的判断。一方面,它给衡量文字内容开辟了新的维度,另一方面,它令人们在面对文字时,失去了审美立场和价值标准。一首好诗应该值多少钱,参照系并不是“诗” ,而是微博上变现过的创意段子、搞笑图文。段子和诗都以文字为载体,看似可比,实则忽略了“独创性”这一重要的判断标准。段子之所以拥趸者众,是因为它是对集体经验的唤起和呈现,比如同在“2015十大人气博主”之列的“@我的前任是极品” ,以展示各种奇葩情侣关系吸引读者;曾经流行一时的“食物派”诗人,是以网络空间中庞大的“吃货”群体为受众的。与此截然相反,诗最为宝贵的品质,恰恰是独一无二的个体经验,是以个人的生命体验和思索不断拓展文字的边界和情感思想表达的边界。

  可以说,无论何种文体,其诗意都部分来源于独特的个体经验,比如鲁迅的小说《故乡》 ,述写了月夜瓜田捕猹、雪天捉鸟雀等故乡记忆;周作人的散文《故乡的野菜》 ,以“荠菜”怀缅乡人旧事;余光中的《乡愁》则以邮票、船票等细节承载漂泊的乡情。相较而言, 13字的《故乡》所呈现的“故乡的小”并不具有这种鲜明的个体烙印。放眼古今中外,屈原《离骚》中的女媭、重华、灵氛、巫咸,但丁《神曲》中的地狱、炼狱、天堂,都是诗人个体精神世界上下求索的艺术化呈现,海子的太阳、梵高的向日葵都是与艺术家生命本体高度同构化的艺术形象。

  讨论至此,“是不是诗”“什么是诗”的争论似可以停止了,是错位的价值呈现,和把写诗当成“抖包袱”的文字游戏,混淆了诗和段子之间的区别。这种趋同,进一步抹平的将是艺术欣赏与休闲娱乐、文学创作与段子生产之间的分野。当多数人毫无自觉地以同样的声腔重复着烂熟的话语时,鲜活而丰富的个体经验会越来越成为稀缺资源,隐匿于那些因为关注度不够,从来不会走入人们视野,从来不会成为争论对象的文字中。而真正的诗人,应该是于段子以“诗”之名变现的喧哗中,沉默的、坚定的诗意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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