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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慧:中国古代舞史研究的掘进向度

  (点击网页如上“来源: ‘中国艺术研究院舞蹈研究所’微信公号”,查看网络报道,链接为:https://mp.weixin.qq.com/s/cA-VFYy6Akzs9CS4DTwPqQ

 

  11月6日上午,“中国艺术研究院舞蹈研究所线上学术讲座·第一季——重访中国舞蹈史”的第五讲——《中国古代舞史研究的掘进向度》如期开讲。本场讲座由中国艺术研究院舞蹈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茅慧老师主讲,刘晓真副研究员主持。院内外近五百位师生共聚云端,一同聆听了茅慧老师对中国古代舞史研究路径及方法的独到见解。

  一、题解:“掘进”与“向度”

  讲座伊始,茅慧老师首先强调了舞史研究方法的重要性。她指出,“方法”是推进舞史研究的“杠杆”。“观察中国古代舞史的既有成果,我们会发现尽管已然暗含着王国维首立的‘二重证据法’乃至后世多种‘三重证据法’的运用,但是在具体的方法论运用层面,仍呈现出自觉意识相对薄弱和粗放论证的表征。中国古代舞史需要向更深入的层面和更本体的方向进行开掘。‘二重证据法’‘三重证据法’也需要落实到更加具体的研究界面。”

  正因如此,茅慧老师以“掘进”一词来寓意“方法”之于舞史研究进深开掘的重要性以及方法论自身亦需要进深开掘的必要性,同时也暗含着“进深开掘”的过程是艰辛和不易的寓意,需要投入更多的研究力量和力度。如她所言,“‘掘进’的提出,意味着思想、智力、功力的充分储备,意味着未来可期的研究成果不会是一蹴而就和大干快上的。无论对个体研究行为还是学术群体而言,都需要一个积累与摸索—沉淀与反思—推进与创获的攻坚过程。”

  与“掘进”相比,茅慧老师认为“向度”是一个判断,包含着角度、方向、层面等内涵。她认为一个明确、准确的向度内容应该是预判和预期兼备的。在具体研究工作中,提出一个方向,建立一个体系,然后再进行跟进的实际研究操作,这对舞史研究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

  基于对中国古代舞史研究“掘进”与“向度”的思考,茅慧老师提出将“四重证据”史学方法作为中国古代舞史研究的总体向度和布局。如她所言,“四重证据”之名并非由她率先提出,其具体内容在不同学科的研究领域有着不同的内涵。茅慧老师归纳、提出的“四重证据法”是以“传世文献”“地上、地下考古材料”“民族神话传说”“田野考察与口头实录”四类材料作为中国古代舞史研究的史料构架。在“四重证据法”的总体向度和布局之下,在每个具体作业面上引入考古学、符号学、神话学、人类学中的传统与前沿方法进行探进,力争做到身处当下的研究者对古代舞蹈的各个面向有更深入准确的理解和阐释。

  二、“四重证据法”的证据构架与方法探进

  茅慧老师在阐明了上述观点之后,着重对“四重证据法”的构架与方法进行了具体的阐述。

  首先,在“传世文献与符号学”方面。茅慧老师明确指出各类传世文献材料的性质与特点,具体分析了各类材料的研究向度与研究方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比如,茅慧老师认为,“二十五史”中的舞蹈史料还有许多尚未得到深入有效的分析解释。如有相当一部分记载呈现的是古代舞者在具体历史时空和社会文化关系中的存在样貌。这部分史料应纳入舞蹈社会学、舞蹈思想史、舞蹈历史人类学的解读和阐释。相比之下,部分类书、笔记杂录、艺文辑录、地方志书、田野调查报告中的舞蹈史料多有对舞蹈本体的描写和记叙,是研究历史中舞蹈本体的风格、观念思潮的重要资料。宋以降的地方志和田野考察采风实录中的舞蹈资料,则对于地方性舞蹈史、民族舞蹈志的研究尤为重要。此外,茅慧老师还以“小垂手”“柳无力”为例,具体阐释了如何从符号学角度认识提炼古代诗词中的舞蹈资源,进一步地开掘了对舞蹈本体、风格、观念、思潮等的研究向度。

  其次,在“地上地下考古材料与考古学、人类学”方面。茅慧老师认为,“一切考古学领域贡献的舞蹈形象材料是最毋庸置疑的古代舞蹈本体资料,而我们的舞蹈史学领域真正从学科意义上对考古学进行借鉴吸收,乃至开创舞蹈考古学专门学科意义的理论研究实践却非常薄弱。”对此,茅慧老师认为“借鉴考古学地层学、类型学的实地实物的归纳分析方法,同时在人类学‘稳定态’与‘骤变期’的观察坐标中予以舞蹈本体、个体的研究,对中国舞蹈史研究方法应该是一个值得探索和突破的学术领域。如果在此领域有进一步深入扎实的学术掘进,可以预计这定会提升中国舞蹈史研究的学术含量和现实意义。”同时,茅慧老师提出了“舞蹈类型学”方法构架的初步设想,包括了七个方面的考量:舞者性别、时空位置、物质环境、舞者在上下文中的位置和功能、舞姿风格与特征、舞蹈场景的核心图式、舞姿特异性。

  第三,在“民族志与神话学”方面。茅慧老师指出,许多民族中都传承保留了关于舞蹈起源的传说,这些传说也大多被给予了民族志的书写,比如景颇族的《目脑纵》、苗族《芦笙舞起源故事》、纳西族《东巴舞由来》等等。这些传说的内容表述充满了鲜明的神话色彩,并具有一些共有的特征,即“舞蹈源于天界,非人世自有之物”“动物起到了中介作用”“祖先和尊者往往为舞蹈的第一人”等。对于这类材料,茅慧老师认为可引入神话学理论对其进行解读,如弗雷泽等的观点。

  第四,在“历史学的人类学转向(历史人类学)”方面。茅慧老师从历史学的人类学转向出发,在对比和分析了历史学与人类学的研究目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取材路径等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舞蹈史学如何向人类学转身”这一问题。茅慧老师认为其一要“回到相对的历史现场”,即从人类有形的遗存中去寻找舞史的踪影;其二要“造访古人心灵世界”,即建立当代人与古人的二分立场,对历史上的人和事报以同情的理解。其三要“勾勒古人舞蹈生活场景”,即采取有形的、无形的、具象的、想象的等多种手段和路径去勾勒古人的舞蹈生活场景。虽然得到的研究成果可能为不同的方法与理路所致,但这对中国古代舞史研究的跨进却大有裨益。

  在讲座最后,茅慧老师对在线听众的提问给予了热情回应。主持人刘晓真老师高度评价了本场讲座的意义和价值,本季线上讲座的策划人卿青老师也对本季讲座进行了整体的回顾和总结。“中国艺术研究院舞蹈研究所线上学术讲座·第一季——重访中国舞蹈史”就此完满结束。

 

  (作者:茅慧,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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