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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偶像养成类、才艺竞秀类节目要严格评估后方可播出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暑期网络视听节目播出工作的通知

广电办发〔2018〕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暑期将至,为丰富广大青少年的暑期文化生活,让青少年在天朗气清的网络空间欢度暑假,发挥优秀视听节目对青少年思想引领、情操陶冶、兴趣引导和知识教育的作用,推动视听网站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共同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现就做好相关网络视听节目播出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作传播正能量鲜明的青少年节目。

  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视听网站做好暑期节目安排和引导,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青少年追求真善美、传播先进科学文化知识、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优秀节目放在显著位置,吸引广大青少年通过观看思想性、教育性、科学性、趣味性相统一的网络视听节目有所学、有所乐、有所获。

  二、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

  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要督促各视听网站暑期进一步严把节目导向关、内容关,持续监测清理低俗有害节目,严防不良内容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对于偶像养成类节目、社会广泛参与选拔的歌唱才艺竞秀类节目,要组织专家从主题立意、价值导向、思想内涵、环节设置等方面进行严格评估,确保节目导向正确、内容健康向上方可播出,坚决遏止节目过度娱乐化和宣扬拜金享乐、急功近利等错误倾向,努力共同营造暑期健康清朗的网络视听环境。

  特此通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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