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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创作岂能“流水制造”

2015-12-29 阅读: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许民彤 收藏

  【事件】琼瑶诉于正案近日落幕,引发业界新一轮思考

  【观点】“拼图”式创作催生抄袭行为,改变浮躁风气需唤醒担当意识

  近日,随着维持原判琼瑶胜诉的结果公布,编剧于正与琼瑶持续了近19个月的侵权案落下帷幕,但近期一则于正早先接受采访的视频,又引发了业界对这一事件的新一轮反思。在这个于正接受采访的视频中,当被问及抄袭时,于正“坦言” ,“艺术需要传承与发展,中国电视剧发展这么多年,你敢说哪个桥段没有被人用过? ”并说自己只是“借鉴” ,所以从来没有遭受过法律的惩罚。笔者想说,艺术的发展和传承,需要的是艺术创新,而不是靠着所谓“借鉴”的名义,对其他作品中的“桥段”采取“拿来主义”的态度,更不能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缺失,侵犯他人的文化艺术知识产权。

  跟风、仿制当下最流行走俏的电视剧中的“桥段” ,已成为不少电视剧遵循的法则。 《甄嬛传》走红后,荧屏上立马就掀起了一股“宫斗”热潮。不少电视剧把《甄嬛传》中“滑胎”“下毒”“假孕”等桥段用了个遍,甚至一度出现只要涉及清宫题材,就会被强制要求带入“宫斗”模式的现象。曾有一部作品在拍摄过程中,不断被投资方叫停重做,原因竟是“ 《甄嬛传》里不是这么演的” 。这必然造成电视剧生产的模式化、类型化、雷同化现象越来越严重。

  为了节省成本并保持高密度的看点,有些电视剧干脆对“经典”元素排列组合。有编剧透露,一些电视剧的编剧创作完全采用机械化的操作方式:找来两部现成的高收视作品,用一部的情节作主线内容,另一部的情节作复线内容,这就立马拼凑出一部作品,这类作品的生产周期通常只有几个月。

  其实,这几年来,我们就不断在批评和抨击文艺创作中“流水制造”盛行、雷同复制泛滥的现象,而当下电视剧产品越发呈现雷同、仿造和复制的现象,充斥着一种“浮躁、挣快钱的风气” ,甚至催生出越来越多的抄袭行为,这已不能不令人关注。

  为什么类似的“高仿”情节在电视剧创作中越来越多?如今,在文艺创作实践中,一些人的态度往往是娱乐的、功利的、工具理性主义的,这种文化态度或艺术态度,决定了他们对待文艺实践,缺少社会责任和担当意识,缺少对文艺理想的追求,缺乏对文艺的敬畏,违背和悖逆文艺创作的规律和本质,结果把文艺创作当成了一种手段、一种技术、一种工具,甚至是一种娱乐和消遣;不是把文艺实践的道德力量和内在价值作为一种思想的、审美的原则和标准,而是把商业功利作为“王道” ,致使那些跟风的、雷同的、消费化的、快餐式的东西,大行其道,流行泛滥。

  新时代文艺发展以来,我们在文艺生产活动中,具有了市场意识和商业意识,开始考虑投入和产出,考虑市场的、商业的因素。应该说,这是我们在当今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对文艺规律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刻的理解与认识。这种理解和认识,促使我们在文艺活动中,逐渐研究文艺作品的接受对象,研究市场,研究商业运作规律。但是,这种文艺与市场、与商业的关系,一些人并没有处理好、把握好,而是把它们本末倒置,出现了文化艺术和市场关系的失衡。在文化艺术生产中,商业和资本的因素取代了审美的原则、思想的原则,一味追求市场效益、商业利润,那些快速发展、无限膨大的“流水制造” 、“复制”的文化工业,虽然往往能够带来经济效益,但却扼杀了文艺活动的创造力、创新精神。

  因此,要改变当下电视剧创作中充斥着的这种“浮躁、挣快钱的风气” ,对电视剧艺术的创作者来说,现在亟需要唤醒文化艺术的责任和担当意识,坚守理想和信仰,重视文化艺术的精神性和创造性,对文化艺术活动抱着敬畏心,尊重和理解文化艺术生产的本质规律,把握好文化艺术和市场的双赢关系,通过文化的创造力,艺术的创新精神,为时代、为人民创作出更多的电视艺术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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