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中原
凡人皆有喜好,皆有意气。尤其是中国文人,更是有意气。文人无意气,便不成文人。文人意气,自古皆然。就此而言,文人意气有比无好。但文人意气不能替代文艺批评,若以意气之争替代文艺批评,则批评终将失其理性观照,故文艺批评不能沦为意气之争。中国的文艺史,在某种程度上更多为一部文艺批评史,而此种批评史,更多的是建立在道德人格基础之上的道德人格式批评,而非文艺本体之批评。此为中国文化史之一大表征,亦为一大病症。当文人与文人之间的“友谊小船”因点滴小事而崩塌之后,文人的价值评判体系也便随之崩塌了。
在古代的文艺批评中,不难见到一种两极化的批评语汇:赞扬时,恨不得用尽所有美妙的词汇,将之捧到天上;批评时,也恨不得用尽所有极端的词汇,将其打入地狱。好处是,文采斐然,令人畅快淋漓;坏处是,只讲情感、只讲喜好,只讲意气,不讲逻辑、不讲理性,尔后以道德伦理来进行文艺评判。此种评判模式,不能说没有其合理性,但是否公允,则要看批评者的个人修养了。
清末时候,康有为领导了戊戌变法以及保皇会勤王运动,并因此而成为维新派领袖,也成为晚清思想界领袖,但也因此,遭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批判与攻击。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康有为被塑造成为一个投机倒把、沽名钓誉、满口浮夸的政客。湖南守旧派文人叶德辉为了骂康有为,甚至专门写了一本书,恨不得将康有为祖宗十八代全给骂了。即便是维新派内部,尤其是江浙派维新士人和革命党,对康有为也是极尽诋毁。这些批评,相当一部分均是言之有据,但大多数仍是夸大其词,或无中生有、造谣生事。若尽信其言,则康有为简直就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恶人、小人。这是中国典型的以人论事、因事评人的伦理道德式评判方式的表征,攻其一点,不及其余。评人评事如此,评价作品亦是如此。即便是康有为本人,也不例外。
儒家伦理主导下的中国社会,是一个人情社会。论艺则评人,评人则评事,以人论事,以事论人,人、事、艺三者总是纠缠不清。人、事、艺三者当然有联系,但没有必然联系。这种评价方式固然有其合理性,但这只是一种道德或伦理评价。在这种评价体系的笼罩下,评价文艺作品,往往首先看人。对作品的评判,往往就是对人的评判,而对人的评判,往往也会嫁接到对作品的评判上。
在这一点上,梁启超则反其道而行之,堪称典范。梁启超评人论事,对“公谊”与“私谊”有严格区分。李鸿章死后,梁启超写了一部《李鸿章传》,并认为李鸿章是中国近代史上绕不过去的第一流人物,这大概是中国近代第一个为李翻案者。此种胸怀,非具备第一流之史识、史才、胸襟、气量及人格者所不能做到。可以说,中国的学术思想史与批评史,到了近代的梁启超,出现了一个伟大的转折。梁启超摈弃了文人之间的意气之争,不以个人好恶和道德优劣进行学术评判,不以门户师承相攻伐,甚至对自己所从事的政治活动及其影响下的学术思想也提出了深刻的批判与检讨;更重要的是,梁启超评判历史人物,主要看其历史人格和政治人格,而非个体人格,这是一种大历史观,与中国历来的文人批评传统大异其趣。
个人好恶、世情冷暖、人格尊卑,本人之常情、社会常态,古今中外皆然。但若以此而为文艺批评,则有悖学术之公理。学术批评乃天下之公器,非为私情私谊,若以私谊代公器,则公器必将泯灭。学术需要情感,但情感不等于学术。因学术而情感,乃学术之幸,若因情感而学术,则学术之不幸。若学术公理不倡,则批评断无立足之地矣。(朱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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