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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美:中华美育精神的意趣内涵和重要向度(金雅)

2020-08-31 阅读: 来源:《中国文艺评论》 作者:金雅 收藏

  编者按:做好美育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扎根时代生活,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本期特刊发陈振濂、高建平、王杰、金雅、宋修见等艺术家和专家学者围绕这一主题撰写的文章,以期把文艺界和学术界关于中华美育精神的研究引向深入。

大美:中华美育精神的意趣内涵和重要向度

  内容摘要:大美是中华美育精神的重要命题之一,与中华美学追求“美何为”的核心理论品格密切相关。中华大美之意趣,非着眼于形式化因素,其要义是对天地物我、小我大我之关系的诗性超拔及其阳刚健进的大无畏、大涵融、大自由之美。20世纪上半叶,“大”范畴生成了“大我”“大词人”“大诗人”“大艺术家”等系列话语谱系。它们和现代启蒙思潮相呼应,聚焦主体人格刚健、精神浩然、生命正大等美趣意向,突出美育的道德向度、崇高向度、自由向度等,生动体现了中华美育精神的民族传承与现代推进。梳理阐发中华美育的大美精神,是对民族优秀文化资源的挖掘,也是对当代艺术风骨精神的呼唤。

  关 键 词:大美 大我 中华美育精神 意趣 中国美学

摄影:张励(图片来源:影像中国)

  一

  大美是中华美育的重要命题之一,它与和谐等命题共同构筑了中华美育精神的核心谱系。中华美育精神聚焦以真善为内核的美的人格涵育,标举美情高趣至境的主体生命涵成,形成了富有特色的民族意趣。

  中华美育与美学同根同源,离不开民族文化的滋养。与西方自古希腊以来叩问“何为美”的认识—科学论命题相映衬,中华民族自先秦以来就探寻“美何为”的价值—人生论命题。自前学科的古典思想形态始,到学科意义上的现代理论形态,美与人的生命、生存、生活的价值关联,在中华美学中始终占据着极其重要的位置。崇扬大美,是中华文化与中华美学的重要价值旨趣。中华之大美,既是对象的刚健超旷之美,也是主体超越小我之束缚、与天地宇宙精神往还和合的诗性美。中华大美之意趣,究其根柢,乃“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1]的浩然正大之美。“大”,不能简单将其等同于体积之大、数量之巨等形式化因素,它与西方美学中的“崇高”也“并不是同一的范畴”[2]。西方式的“崇高”美,追求“理性内容压倒和冲破感性形式”,与内容形式统一的“和谐”美往往“是对立的”。中华之“大”美,建基于中华哲学天地万物相成化生之“大道”,深具中华文化的独特印记。“‘大’者,也是‘道’(天)之义”,“在古人的观念里,‘大’是最美的”。[3]“大”是刚健正大与超旷高逸的统一,是物与我、我与他、小我与大我的诗性关联及审美生成。它并不破坏事物要素间的内在联系与整体和谐,而是通过以整体涵融局部的诗性化成,达致新的更高的更大的正大之美。“大”可以是“压倒和冲破”的超拔浩然,也可以是“和谐的统一”的诗性正大,其要义是冲破一切、升华自我、直抵大道的大无畏、大涵融、大自由之美。

  王国维曾在《孔子之美育主义》中说:“美之为物,不关于吾人之利害者也”[4]。这里的“吾人”,即“我”,即审美主体,后人据此常常把王国维解读为审美无功利论者。实际上王国维谈的是审美主体应超越美之于“我”的利害判断,而不是否定美之于人的普遍价值。“利害”作为偏正结构的语词,内含了辩证的尺度。以实用尺度的功利考量来替换利害考量,并不切于王国维的本义。在该文中,王国维又说:“无利无害,无人无我,不随绳墨而自合于道德之法则”[5]。“无利无害”指审美主体超越“我”之一己利害判断,而达“无人无我”的道德境界,实现美的道德目标。因此,王国维的美的无利害并不是康德意义上的审美无利害。在中华文化中,“道德”的最高境界乃是合于宇宙自然之大道,亦即抵达“天地之大美”。所以,中华美学的核心命题乃“美何为”,而非西方式的“何为美”。中华美学必然要走向美育,以人的审美生成为最高目标。可以说,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王国维又说:“观我孔子之学说”,“其教人也,则始于美育,终于美育”。[6]如此,“之人也,之境也,固将磅礴万物以为一,我即宇宙,宇宙即我也”。[7]我与宇宙万物融通之大美,超越了美对于“小我”之利害。唯此,大美与那些“逐一己之利害而不知返者”正相反对,是超越“有用之用”的“无用之用”。[8]前一个“用”,对“小我”言。后一个“用”,对“无我”言。“无我”之“我”,也就是“宇宙即我”之“我”,是突破了个体与宇宙之对立、实现两者和合的诗性“大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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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金雅 单位:浙江理工大学中国美学与艺术理论研究中心

  《中国文艺评论》2020年第8期(总第59期)

  责任编辑: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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